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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恋爱巷涂鸦,追责方式不一惹议,文化局称拟设文物识别牌
澳门“表白”胜地恋爱巷属世遗缓冲区建筑外墙常遭情侣擅自“留痕”前有何猷君“教坏手势”险触红线今有中学生“画过界”损文物建筑但当局对两人的处理不相同
一度引发坊间大猜疑
文化局指建筑物属性不同
被问及会否修法保护缓冲区建筑,梁惠敏表示,文化遗产被视为公产,属全人类,但缓冲区内建筑则属私人业权,是否用同一方式处罚仍要研究。虽现时缓冲区涂鸦不会以同一方式处理,但安装招牌或其他相关工作如没有按“文遗法”事先申请,都会触犯相关法律。
她指,当局计划未来将于本澳各文物建筑增设识别牌,让市民更清晰文物建筑的位置。
恋爱巷原本已设有澳门文化遗产建筑群告示牌
中一男生恋爱巷涂鸦被捕
一名中学一年级男学生联同2名少女,上月底凌晨在大三巴恋爱巷涉嫌用涂改液在一幅被评定为文化遗产建筑物的墙壁上涂鸦,文化局报案追究。司警接手调查,翻看监控录像和“天眼”片段,11月6日到北区2所中学带走3人调查后,拘捕并起诉男学生。
网络社交平台随后对此出现许多不同评论,司警局其后发出新闻稿作出澄清:根据澳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定,禁止在被评定或待评定的不动产上刻画或涂鸦,由于该名男学生涂鸦的是一幅被评定为文化遗产建筑物的墙壁,其已涉嫌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同时,根据澳门《刑法典》第207条第一款规定,对性质属文化财产,且已被法律评定为文化财产之物造成破坏的行为,可构成“加重毁损罪”,属于“公罪”,不论被害人是否提出追究,检察院均会依职权主动展开调查及提出控诉。
位于恋爱巷13号的恋爱·电影馆外墙墙身被中学生非法涂鸦,该建筑物属文物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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